我的彩礼不是“三斤三两”

2019-09-12 17:30

多年来,关于结婚彩礼的传说总是不绝于耳。作为一名刚刚迈入婚姻殿堂的过来人,穿过这些充斥着多种色彩的信息,说一下我对彩礼的理解和认识。

很早以前,在山东读大学的时候,就听到同学讲过许多彩礼聘金的故事。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,鲁西南几个城市彩礼要求男方给女方“三斤三两”,意思就是100元面值的人民币用秤称出来三斤三两作为彩礼,差不多得有十几万元,感觉特别夸张。现在还能记得当时听说的时候,心里还在窃想,是不是用潮湿一些的人民币还能悄悄达到短斤少两的效果呢?

我和我妻子是在大学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,我老家山东,她老家云南,在长达5年的恋爱过程中,我们都离乡在外打拼,所以一切化繁就简。当我们筹备结婚的时候,很多固有的想法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,其中就包括对彩礼的认识。

因为听说过各类彩礼的传说,对彩礼隐隐约约产生了恶风俗的感觉,我们二人又都是独生子女,原本我们的想法是结婚也尽量从简,彩礼之类在我们年轻人看来形式化的事情都尽量简单,双方父母也没有提出异议。但是后来,我们考虑到要照顾双方父母的感受,为了家庭更加和谐稳定,还是要在形式上充分尊重双方的风俗和传统,所以最终根据云南和山东对于聘金彩礼的惯例商定了一个金额——当然,不是“三斤三两”。

但是商定好的聘金父母最终都没有要,而是都打到了我们夫妻的账户,从形式上算是对传统风俗进行了执行,实质上是换了一种方式对我们这对新人提供了支持。